写读后感时,可以结合自己的生活经验进行分析,优秀的读后感一定要结合情节内容表达自己的见解,这样才能吸引读者阅读,下面是职场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700字的读后感6篇,感谢您的参阅。
700字的读后感篇1
今年暑假,我一口气读完了一本“红色书”——《小兵张嘎》。
?小兵张嘎》这本书主要讲述了抗日战争时期,生活在冀中平原白洋淀的小男孩张嘎子和奶奶相依为命,为了掩护在家养伤的八路军侦查连长钟长亮,奶奶牺牲在日军的刺刀下,钟亮也被抓走了。为了替奶奶报仇、救出老钟叔,他找到了八路军,当了一名侦查员。
我军在攻打敌人岗楼时,他身上的伤还未痊愈,就偷偷离开养伤的家,在归队途中,被日军逮捕。当敌人拷问时,他英勇反抗,坚强不屈。读到这我心潮澎湃,张嘎面对敌人的严刑拷打,视死如归,真是一个具有爱国主义和自我牺牲精神的英雄。少年兴则中国兴,少年强则中国强。我们是二十一世纪的主人,虽然现在的我们的祖国国泰民安,但是爱国主义精神仍然需要我们发扬广大。我想那就是哪里有危险,就奋不顾身地帮助别人;就是在奥运会上,运动健儿们奋力拼搏、夺得金牌,为国家增光添彩;就是强化垃圾分类意识,让我们国家的资源得到循环和再利用……
书中的张嘎不仅爱国,而且机智勇敢。他的脑子里似乎有着无穷无尽的金点子。有一次,他和队长假扮一对父子,里应外合,“邀请”街上巡逻的“白脖”到家里吃饭,并用借口巧妙地把他们的枪弄走了,而早已埋伏的八路军则轻松地抓住了所有的敌人。张嘎机智勇敢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。在生活中,我们总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,“山穷水尽疑无路,柳岸花明又一村”,只要我们勇敢去面对,就一定能化险为夷。
读完《小兵张嘎》这本书,我受益匪浅。现在的美好生活来之不易,我们应该要像张嘎那样热爱祖国,面对困难不退缩。
700字的读后感篇2
我们学了《小英雄雨来》这篇课文。课文写了12岁的雨来保护李大叔和鬼子斗争的故事,歌颂了雨来热爱祖国,机智勇敢的品质。雨来很喜欢游泳,仰浮本领很高,妈妈不让雨来玩水,怕出危险。一天妈妈知道雨来玩水,便打雨来,雨来跑到河边,一头扎到河里去了,望着妈妈笑,
秋天,雨来上夜校,学的第一句话就是“我们是中国人,我们爱自己的祖国。”受到了爱国主义教育。一天,鬼子来“扫荡”了,雨来自己在家中读书,交通员李大叔突然跑了过来,藏到刚下地洞里,鬼子没有找到李大叔,便把雨来绑了起来。鬼子拿糖让雨来吃,雨来没有吃,鬼子便又问雨来,但雨来仍然说没看见,鬼子又拧雨来的耳朵,向两边拉,鬼子又抽出了一只手来,在雨来的脸上打了几巴掌,又把他脸上的.肉揪起来一块,咬着牙拧。雨来脸上青一块,紫一块……但雨来始终说没看见,气的鬼子说:“拉出去,枪毙!”芦花村的人听到枪声,便哭了起来。忽然,河面上露出了雨来的小脑袋。雨来没有死,原来枪响以前,雨来就趁鬼子不防备,一头扎进河里去了,鬼子慌张向水里开枪,可是我们的小英雄雨来已经从水底有到远处去了。
这个故事很感人,小雨来不顾自己的生命安危去保护李大叔,而且,他非常勇敢和机智,把敌人骗了过去,他还是个爱国的小英雄,不会因为自己的好处去出卖中国人,却用自己的生命去保护别人。
我要学习他的爱国行为,也希望会有许多人像雨来一样!在生活中,父母处处关心我们,不仅供我们上学,还很宠爱我们。我们的学校宽敞又明亮,如果不好好学习,就对不起爸爸妈妈。相反,雨来上夜校的地方,那里又破又旧,雨来学习却很认真。雨来的故事让我深刻地感到:要好好学习,做个对国家有用的人,做什么事情不能半途而废。
700字的读后感篇3
可以说《红楼梦》是一部中国末期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。小说以讲述上层社会中的四大家族为中心图画,真实、生动地描写了十八世纪上半叶中国末期封建社会的全部生活,是这段历史生活的一面镜子和缩影,是中国古老封建社会已经无可挽回地走向崩溃的真实写照。
曹雪芹先生以神话故事中的女娲为开头引出这一故事——石头记,以甄(真)隐士为线索开始即结束了整个的故事,把一个个的人物写的活灵活现,引人入胜。
一位著名学者曾说过:“曹雪芹及其《红楼梦》,就是我们中华民族不朽灵魂的一部分。与其说他是异步伟大的巨著,不如说它是中国通史。与其说那是写贵族的生活,不如说是当时时局的真实写照。”从一点点的细节来讲,那种语言的魅力体现出来,用形象生动的语言塑造了许许多多的人物形象。从人物的一举一动、一颦一笑、一张一弛。一丝一毫无不张显出人物的特点,可以说那种语言的叙述找不出一丝破绽。而从中又可以看出一个民族发展的问题,具体的症结,具体的民生国计,无不与此相关联。这不只是一部文学作品,又是一部史书。
但八十回之后,高鄂的续写有许多的破绽,他的知识是远远赶不上曹雪芹先生的。例如贾宝玉在前八十回的一回中已经暗示到其是一悲剧人物,而到高鄂的笔下它又成了一个乐于学习又参加考试而考取举人,从一个顽童到一个好学之人,这中间几乎没有什么衔接,是很令人匪夷所思的。而且在最后又丢下已经怀孕的宝钗出家为僧。而且据说高鄂是因为一个上任的资助,取续写红楼的,我认为一个初衷就不那么纯洁的人,并且也没有理解到曹雪芹的写的《红楼梦》。是无法写好的。再说想象曹雪芹一样的来刻画人物是非常难的,不是容易达到的。我看倒不如留下这四十回不写,给人以遐想的空间,还是挺美好的。
无论如何,《红楼梦》还是我国古典文学的经典,与其他三大著作并称四大名著,其价值可见一斑。
700字的读后感篇4
我最近又读了不少书,给我印象最深的要数曹文轩伯伯的《草房子》这本书了。
这本书主要写了男孩桑桑刻骨铭心、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。六年中,他亲眼目睹或直接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、撼动人心的故事。纯真无瑕的少男少女、不幸少年与厄运的勇敢拼争、残疾男孩对尊严的执著坚守、垂暮老人在人生最后一瞬的耀眼光辉……书中描述了许多呼之欲出的人物,其中最令我敬佩的就是杜小康。
杜小康的家是油麻地首富,他家的标志是那扇让人羡慕的大红门。大红门内是油麻地唯一的杂货店,每天都有人来他家买东西,所以杜小康家一直过着油麻地人望尘莫及的富裕生活。但灾难还是在一天降临了……
杜小康的爸爸借钱买了一条大船,去城里进了一批好货。可就在回来的途中撞船了,所有的货物都成废品。这件事情对杜小康的爸爸打击太大,他生病了,一种十分奇怪的病,站都站不起来。杜小康成了家里的顶梁柱,天天带着爸爸出去看病。因为欠下了不少债,所以杜小康无法再继续上学,家里也无法再开商店。最后,杜小康家真正成了一个空壳,没有任何钱再给杜小康的爸爸治病,他只能每天躺在床上休养。直到第二年春天,杜小康的爸爸才能站立行走。
杜小康父子俩不甘心命运的磨难,爸爸再次借了钱,买了五百只小鸭,带着杜小康去大麦地放鸭。但好景不长,当这些鸭子即将下蛋时,鸭群钻进了别人的大鱼塘,把人家的鱼苗全吃光了。鸭子被人家扣留了。来年春天,杜小康爷俩回来了,只带回了五只双黄蛋,爸爸又旧病复发了。爸爸为了还钱,不得已把用上等木材做的那扇大红门给了一位债主。曾经带给杜家人无限光彩的红门消失在了夕阳中……杜小康又一次撑起了这个家,他向桑桑借了二十元钱,进了一些货,在学校门口做起了生意,生意非常好。
700字的读后感篇5
童年呵,是梦中的真,是真中的梦,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。
童年,人皆有之。或幸福。或悲惨。可惜,我们不曾珍惜过它,长大了,领悟了,却已晚了——童年,渐行渐远。
曾经,鲁迅先生的童年,遇到过真诚善良的阿长,拥有一个严厉的父亲,更经历了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趣味到乏味的生活。其中,他在三味书屋的枯燥、乏味,许多同学应该也和他一样对学习感到厌烦吧。而之前,鲁迅先生是多么自由自在:有植物,有动物相伴。长吟的鸣蝉,肥胖的黄蜂,碧绿的菜畦……构成了一座小村庄——百草园。它很小,但带来了无限的乐趣。
不用过于浮夸的语言,鲁迅先生便能演奏一支绿色的自然圆舞曲。而随着音乐响起的,还有我的回忆:活动课,我们寻找传说中的幸运草;美术课,我们放着自制的风筝;班会课,当了回小小推销员……那时的我们,无忧无虑,不会像现在这样,被学习紧紧地束缚着。当然,也曾有过不悦、烦恼,但我们看得很轻,风一吹,就过去了,只是被披上了一层薄薄的纱,留下的,更多是美好的、快乐的。
长大后的鲁迅先生,不再有天马行空的想象力,不会害怕“美女蛇”,不会拔何首乌,更不会和闰土一起去瓜田刺猹了。他长大了……去日本留学了……遇到了敬爱的藤野先生,后来却弃医从文了……
过去。现在。未来。
过去,往往是美好的回忆;现在,却常是成堆的烦恼;未来,未知。
很多人都说过,活在当下。是这样的,时间无法倒流,过去的都已经过去了,未来的却还未来,唯有珍惜现在,过好每一天,才是最好的选择。若每个人都永远活在过去,活在回忆,那一天将比一天更糟糕。过去的一年,我正是这样,总是想着小学那段美好的时光,导致这一年的心情都很糟糕。
从现在起,牢记:活在当下!不要忧郁了,不要永远紧握清晨的一缕阳光不放手。日出,日落,每天都会发生,明天,还有更加灿烂的阳光!
700字的读后感篇6
我手捧鲁迅先生的《朝花夕拾》,品味着从字里行间透露出的年少轻狂的童真,神思似乎也飘向了那些曾经属于我们的逍遥日子。
?朝花夕拾》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,正同它的名字一样,是鲁迅先生在中年写下的回忆录。老了,累了,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,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,想必另有一番滋味吧。就如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,会显得更加娇艳,到夕阳西下时分去采摘,虽然失去了刚刚盛开的娇嫩和芬芳,晚霞的照射却让它平添了一种风韵。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送导下,让人浮想联翩,像是在尝一道佳肴,细细咀嚼,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,慢慢漾开。
鲁迅先生的童年并不乏味,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,与小动物们为伍,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精彩,趁大人们一愣,以神不知鬼不觉的速度钻进百草园。油蛉在这里低唱,蟋蟀也来伴奏,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。
枯燥,乏味是鲁迅先生在三味书屋最好的诠释,稍稍偷懒一会儿,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“人都到哪里去了”给喊回来,整天除了读书就是读书,十分无趣。
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,不经意间似乎把我感染了,或许鲁迅先生的文章有什么魔力,他用一个孩子纯真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,引起了我的共鸣。有人说:“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,最主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。”老师也曾经说到:“只有情感,才能把文章变得有血有肉。”我不得不承认鲁迅确实厉害,他的话语虽然平淡朴实,赤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。他希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起,憧憬在山水间留连,向往与小动物们打成一片的日子。读着读着仿若中年的鲁迅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的小孩子,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。
每个人都阻挡不了时间的脚步,童年总会渐行渐远,留下的是一个个美丽的回忆。读《朝花夕拾》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,慢慢体会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吧。琐碎的记忆在《朝花夕拾》中重现,不一样的年代,不一样的快乐。